枣金复〔2024〕29号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撤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支公司的请示》(农银人寿鲁发〔2024〕4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做好上述机构债权债务清理及原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你公司应在接到此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交回上述机构保险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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